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90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3,855,174股减少至1,253,336,174股。注册资本将由1,253,855,174元减少至1,253,336,17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204,10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1389%。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888,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101%(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8,315,46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82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88,63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14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1%;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24,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19%;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9,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77%;反对3,854,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6%;反对3,854,2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138,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22,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05%;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38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14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1%;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24,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19%;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邓争艳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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